第五百三十三章 怒其不争(2/2)

看不明白!”

咸丰十一年初二这天,常州街面上声声爆炸连绵响起,临时总督衙门大堂也是高朋满座,趁着两江各地赶来拜年的五品以上官员大部分都在,吴可干脆在衙门正堂开了个新年堂会。

在座两江官员大多知道吴大总督对这些条约的态度,一个个正襟危坐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口,认真仔细的聆听衙门文书抑扬顿挫的声音。

“《中美天津条约》全文如下:第一款一、嗣后大清与大合众两国并其民人,各皆照前和平友好,毋得或异;更不得互相欺凌,偶因小故而启争端。若他国有何不公轻藐之事,一经照知,必须相助,从中善为调处,以示友谊关切。

第二款一、俟大清大皇帝,大合众国大伯理玺天德既得选举国会神耆大臣议允,各将条约批准互易后,必须敬谨收藏:大合众国当着首相恭藏大清大皇帝批准原册于华,盛顿都城,大清国当着内阁大学士恭藏大合众国大伯理玺天德批准原册于北京都城,则两国之友谊历久弗替矣。

第三款一、条约各款必使两**民人等尽得闻知,俾可遵守,大合众国于批准互易后,立即宣布,照例刊传;大清国于批准互易后,亦即通谕都城,并着各省督抚一体颁行。

第四款一、因欲坚立友谊,嗣后大合众国驻扎中华之大臣任听以平行之礼、信义之道与大清内阁大学士交移交往,并得与两广、闽浙、两江督抚一体公,文往来;至照会京师内阁文件,或交以上各督抚照例代送,或交提塘驿站赍递,均无不可;其照会公,文如有印封者,必须谨慎赍递。遇有咨照等件,内阁暨各督抚当酌量迅速照覆。

第五款一、大合众国大臣遇有要事,不论何时应准到北京暂住,与内阁大学士或与派出平行大宪酌议关涉彼此利益事件。但每年不得逾一次,到京后迅速定议,不得耽延。往来应由海口,或由陆路,不可驾驶兵船;进天津海口,先行知照地方官,派船迎接。

若系小事,不得因有此条轻请到京。至上京,必须先行照会礼部,俾得备办一切事款,往返护送,彼此以礼相待。寓京之日,按品预备公馆,所有费用自备资斧;其跟从大合众国钦差人等,不得逾二十人之数,雇觅华民供役在外,到处不得带货贸易。

第六款一、嗣后无论何时,倘中华大皇帝情愿与别国,或立约、或为别故,允准与众友国钦差前往京师,到彼居住,或久或暂,即毋庸再行计议特许,应准大合众国钦差一律照办,同沾此典。

第七款一、嗣后大清国大臣与大合众国大臣公,文往来,应照平行之礼,用“照会”字样。领事等官与中国地方官公,文往来,亦用“照会”字样。申报大宪,用“申陈”字样。若平民禀报官宪,仍用“禀呈”字样。均不得欺藐不恭,有伤友谊。至两国均不得互相征索礼物。

第八款一、嗣后大清国督抚与大合众国大臣会晤,或在公署,或在行辕,均须彼此酌定合宜之处,毋得藉端推辞。常事以文移往来,不可烦琐会面。

第九款一、大合众国如有官船在通商海口游弋巡查,或为保护贸易,或为增广才识,近至沿海各处,如有事故,该地方大员当与船中统领以平行礼仪相待,以示两国和好之谊;

如有采买食物、汲取淡水或须修理等事,中国官员自当襄助购办。遇有大合众国船只,或因毁坏、被劫,或虽未毁坏而亦被劫、被掳,及在大洋等处,应准大合众国官船追捕盗贼,交地方官讯究惩办。

……

两江府衙正堂鸦雀无声,只有衙门文办抑扬顿挫的声音,一干两江五品以上要员沉心静气,将衙门文办所念条款全部听入耳中静静思量,心头沉甸甸的满脸沉重,正堂气氛越发沉重压抑,感觉呼吸都有些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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