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厕神三司(2/2)

的权力各自独立,督指挥使司听从于兵部的指挥,布政使司与中央六部以及都察院都有关联,提醒按察使司则服从刑部和都察院的命令。

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明朝政府得以将一个省得军队、行政、司法分别掌握于三个不同的地方官员手中,避免了唐朝末年地方割据的隐患。

不仅如此,在三个官员的管辖范围上,“都、布、按”三司也不完全一致,例如在明朝的都指挥使司体系中有辽东都司,而在布政使司体系中,辽东并没有单设,而是属于山东布政使司。

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地方权力过大,让三司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

厕神体系若是建立三司可就不一样了,而且厕神的三司也不会与明朝的三司一样。

而是分割神职,分割厕神的权柄。

原本早就有此打算,在见到各地厕神衙门情况后终于下定决心。

当即起身说道:“目前衙门还是有些空虚的,一郡之衙门不该只有这些势力,所以我打算于各郡设计三司,增强厕神衙门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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