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喜从天降(1/2)

有句老话叫运气来了,昆仑山都挡不住。

这话是真的。

在出面帮着康术德的回收马家花园一事上,宁卫民的亲身感受就是如此。

首先来说,本身收房的过程就是比较顺利的。

宁卫民根本没着太大的急,一切都是按照他的计划进行。

四月中旬的时候,马家花园的所有住户,就几近全部肃清了。

仅仅只剩下一户十六平米的人家,还未搬走。

甚至就连这家住户,也是有特殊情况才留到最后的,并不是真的不想搬。

说到这间房,那原本是一个年近六十的老爷子住着的。

据说还是个出版社的编辑,挺老派的知识份子。

前些年时候,这老爷子因为突发心脏病过世了。

他在世的亲人,只剩下儿子一家。

偏偏他的儿子还是在金陵工作,在当地落地生根,生儿育女的。

所以这间小屋的实际情况,是两年多已经无人住过了,常年拉着窗帘锁着门。

不用说,景山街道的魏主任已经专为此事给老人的儿子发去了通知。

想办法联系上了老人的儿子,希望他能尽快回京办理搬迁手续。

只是老人的儿子接到通知后,回复说自己工作很忙。

他还需要几天的时间完成工作,才好跟单位请假。

这么一来,这件事儿就只能暂时耽搁一下了。

考虑到买票不易,请假的波折。

老人的儿子在时间上耽误个把月,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关键是就冲这情况,宁卫民就能断定对方肯定耗不起时间。

哪怕回到京城,也一定会是干净利落脆的处理方式。

那既然自己手里有钱,房也不缺,那么只要等着对方做出选择就好。

最终到底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他可一点都不担心。

至于隔壁工厂占下的院子,虽还未迁走,可街道魏主任那边同样给了准信儿。

说差不多算是找着了地儿,是一栋刚盖好的住宅楼地下室,大概有七百多平米。

只要宁卫民履行约定,把一年的房租,差不多三千块钱,先替街道交上。

那街道也就可以开始组织人手,一点点的把东西挪过去了。

大概也就耗时十天,就可以完成全部的搬迁工作。

毫无疑问,事情办到了这个份儿上,可以说距离生米彻底做成熟饭,也就差在一线之间了。

大约剩下的这一只大白鸭子也是飞不到哪儿去的。

这宁卫民能不踏实吗?

结果还不光踏实,正因为他这次表现的太过财大气粗,事儿办的太漂亮。

连他从没有想过的好事儿,居然也从天上掉下来,落在了他的脑门上。

把他砸的是喜出望外,差点没唱一嗓子“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敢情东城区因为是四合院群落的聚集地,房管所执行的类似腾退私房的事儿当然不止一宗。

自然会有和宁卫民情况比较相似的人家也来找房管部门主张落实政策。

在这种事儿里,什么都好说,唯独就是经租户的安置问题不好处理。

用句法律术语说,人家那是善意第三方啊。

搬到这儿住是历史原因和政策变动造成的问题。

无论怎么样,这些租房的现有住户,是不能因为私房主要求收回房产,房管部门落实政策,而被赶走的。

所以通常情况是,房管部门可以把房子还给拿房契主张权力的房主。

但住户如果不愿意走,就得继续在这儿住着。

租金按照可恢复到“1957标准”。

房租以后房管部门就不收了,这个权力转交给房主。

但同时,房屋修缮也就此成了房主的责任。

那想想看吧,房主收回房产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1957标准”,是政府于1957年给平房制定的房租,也就是一平米两毛二。

一间十五平米的标准房,月租仅仅三块一毛钱。

一个二三百平米的四合院,按正七侧五的房间数量,满打满算,月租还不到八十。

再算上维护房子的挑费,房主能落手里几个钱?

关键是扛不住,住户今儿这家来找,明儿那家来闹啊。

有关这房子的杂事儿多了,什么不得操心?

现在可是新社会啊,大多数人都有单位都得上班,几乎人人都是按部就班的生活着。

天天要是为了上班之余还得为房子跑腿,怕不得累死,真耽搁不起这工夫啊。

这么一来,好些房主是毫无准备下反倒背上了一个大包袱,因为收回来的房子反而加倍闹心。

东四四条五号院,就属于这种情况。

这所房子的房主是个老太太,房契是老头子留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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